权力基本编码 362014HP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500561051852L3362014HP100001
办事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处(科)室 人力资源市场与公共服务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23605004916008355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就业创业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 1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新余市人社综合服务就业创业窗口
  • 窗口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赣西大道1958号新余市政务服务中心1层人社专区就业创业窗口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延时服务时间:12:00-13: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错时预约服务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电话号码
    0790-6736377
  • 咨询邮箱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
  • 窗口地址
    新余市仰天东大道623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主楼14楼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中心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0-12333
  • 投诉网址
是否支持通办 支持通办 通办范围 全市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能提供本人的身份证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能提供本人的身份证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二章、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五条 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第六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可凭本人身份证件,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或直接联系用人单位等渠道求职。
第七条 劳动者求职时,应当如实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提供个人基本情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直接相关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就业现状等情况,并出示相关证明。
第八条 劳动者应当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国家鼓励劳动者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或职业培训,鼓励城镇初高中毕业生在就业前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国家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和相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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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求职登记表结果样本
问题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答案该事项为服务指南类,申请人只需填写花名册和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