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权力基本编码 | 362009BBP01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60500014626389W3362009BBP01001 | ||||
| 办事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
| 到窗口办理次数 | 无需到窗口 | ||||||
| 实施机构 | 实施机构名称 | 新余市公安局 | 责任处(科)室 | 治安支队 |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60500014626389W | ||||||
| 联办机构 | 无 | ||||||
| 服务主题分类 | 证件办理 | ||||||
| 是否收费 | 收费 | 收费信息 |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减免收费的情形 | ||||
| 临时居民身份证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 工本费:10元/证。 | 无 | ||||
| 办理期限 | |||||||
| 法定办结时限 | 3 |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 ||||||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