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36203600B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1100MB1538136Y336203600B00201
办事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抚州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处(科)室 医疗待遇审核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1100MB1538136Y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社会保险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 10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承诺办结时限 10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实际办理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抚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医保中心综合窗口1-6号窗口
  • 窗口地址
    抚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医保中心综合窗口1-6号窗口
  •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电话号码
    0794-8266338
  • 咨询邮箱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抚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综合科
  • 窗口地址
    抚州市临川区迎宾大道56号抚州市民政局311室
  •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电话号码
    0794-8200919
  • 投诉网址
是否支持通办 支持通办 通办范围 全国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享受增加生育津贴天数的,如无法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结婚证、出生证、生育服务卡信息,由办理人提供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第五十四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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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办理医保业务中,相对人享有哪些权利??
答案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