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362030H3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500MB1524631F3362030H3200002
办事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特别法人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 责任处(科)室 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500MB1895678E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纳税缴费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 15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实际业务情况
承诺办结时限 7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实际业务情况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新余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
  • 窗口地址
    新余市渝水区赣西大道195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工作日延时服务时间:12:00-13: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错时预约服务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 电话号码
    0790-6421751
  • 咨询邮箱
    1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新余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纳税服务股
  • 窗口地址
    新余市渝水区仙来东大道658号207室
  •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 电话号码
    0790-6429852
  • 投诉网址
是否支持通办 不支持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支持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方式 银行卡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已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核。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规章(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二十五条国家税务总局第二十五条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实行动态调整。  因税务检查等发现纳税人以前评价年度需扣减信用评价指标得分或者直接判级的,税务机关应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调整其以前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和记录。  纳税人因第十七条第三、四、五项所列情形解除而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的,税务机关应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处理。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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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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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纳税信用复评结果结果样本
问题企业信用等级根据哪些指标进行评定?
答案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指标包括: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外部信息。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和评价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记录,以及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税务内部信息包括经常性指标信息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经常性指标信息是指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等纳税人在评价年度内经常产生的指标信息;非经常性指标信息是指税务检查信息等纳税人在评价年度内不经常产生的指标信息。外部信息包括外部参考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外部参考信息包括评价年度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外部评价信息是指从相关部门取得的影响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的指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