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实施编码 |
1136050001462632XL336100500800001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事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机构名称: |
新余市教育局 |
责任处(科)室: |
市教育局财务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联办机构: |
民政、残联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申请期限: |
15 |
受理期限: |
|
法定办结时限: |
|
承诺办结时限: |
15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通办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行使类型: |
上级授权 |
办理结果名称: |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减免》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结合业务实际办理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结合业务实际办理 |
办理流程
预约 | 不支持预约。 |
申请 | 中小学学杂费减免 |
受理 | 填写《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申请书》,符合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城镇贫困学生)之一予以受理 |
审查 | 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书式审查。 |
决定 |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许可/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许可/批准的决定。 |
制证发证 | 该事项无证件产生 |
实人认证 | 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申请表》 |
办理进程查询 | 0790-6449928 |
办理结果 | 以学校公示名单 |
送达方式 | 公示结果 |
到窗口次数 | 无需到窗口 |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 条款名称 | 条款具体内容 |
江西省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实施方案(赣财教〔2017〕20号) | 设立依据条款名称 | 全文引用 |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城镇贫困学生)【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不予受理。
办理材料
材料编码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是否必备材料 | 是否需要电子材料 | 形式标准要求 | 形式附件 | 形式附件 |
26B3E686A7694A0AA4E3643DDA5A7E90 | 户口本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部门核发 | 1 | 1 | 是 | | 客观真实,提交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 无形式附件 | Apply |
B99CD0D716654053BA907C43BA4689CD | 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1 | 0 | 是 | | 客观真实,本人签字,加盖公章。 | 无形式附件 | Apply |
0D689A7A3FE94747BA9EA94F7B087FFF | 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脱贫登记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渠道说明  扶贫部门核发 | 1 | 1 | 是 | | 客观真实,提交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 无形式附件 | Apply |
36F5657EE86949D489DD31452A563D06 | 低保证、特困救助供养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渠道说明  民政部门核发 | 1 | 1 | 是 | | 客观真实,提交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 无形式附件 | Apply |
F99F3469FCF54EC9A4BB3FB820BB7336 | 残疾证 | 其他来源渠道说明  其他 | 1 | 1 | 是 | | 客观真实,提交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 无形式附件 | Apply |
939EEDD3F33F42EEB3B5405F282CFC30 |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1 | 0 | 是 | | 客观真实,加盖公章,提供原件。 | 无形式附件 | Apply |
申请材料形式标准
1、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n2、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填写清晰、明了,与实际情况一致。\n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贫困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脱贫登记证、低保证、残疾证、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等)。
行政相对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保密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而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行政相对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咨询途径
窗口名称 | 窗口地址 | 邮政编码 | 工作时间 | 电话号码 | 信函咨询部门名称 | 通讯地址 | 机构咨询网址 | 政务微博网址 | 电子邮箱 |
市教育局财务科 | 新余市堎上路272号,市教育局404室 | |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 0790-6449928 | | | | | |
监督投诉
窗口名称 | 窗口地址 | 邮政编码 | 工作时间 | 电话号码 | 信函投诉部门名称 | 通讯地址 |
市教育局财务审计科 | 新余市堎上路272号 市教育局405室 | |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 2.30-5.30 | 0790-6442479 | | |
常见问题
问题 | 1、申请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的条件是什么? |
答案 |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
问题 | 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申请表中的身份证号是填学生的还是监护人的? |
答案 | 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申请表中的身份证号填申请学生的。 |